盤谷寺坐落于城區(qū)北12公里的大行山南麓盤谷口。寺以谷名。創(chuàng)建于北魏太和三年(公元479年)。唐貞元年(公元801年),李愿歸隱盤谷,因韓愈作序送之而負盛名。明洪武年間,古峰和尚主持寺院時重修,稱“十方大盤谷寺”,香火極盛,聞名遐邇。法屬寺院30余座,遍及豫、晉、皖三省。清雍正后歷有修葺。清乾隆作《盤谷考證》,并親書韓愈《送李愿歸盤谷序》,定盤谷為“名山勝跡”。
寺依山而建,為典雅玲瓏的四合院落,現(xiàn)存古建筑有接官廳、山門、大雄寶殿、鐘鼓、東西廊房等,均系清代建筑。寺系清代建筑。寺前有御碑亭,碑刻乾隆皇帝親書的韓愈《送李愿歸盤谷序》及其步韓愈韻的七言詩,書法如行云流水,灑脫而凝重。西北有明初所建的四面五層密檐式舍利磚塔。東北500米高的茶壺龕上,摩崖石刻著乾隆親書的《盤谷考證》及“名山勝跡”四個大字。寺后谷內之盤石,宜雕硯臺,用其所雕之天壇硯(亦稱盤硯),為我國名硯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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