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音樂廳是世界著名的萊比錫音樂廳管弦樂隊所在地,樂隊在萊比錫有三個演出場所:音樂廳、萊比錫歌劇院和托馬斯教堂每星期的合唱。樂隊每年舉辦需預(yù)定的48個交響樂會和12個室內(nèi)樂晚會以及20多個特別音樂會。
樂隊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5世紀。在1479年,三個城市笛手固定地在城市慶典上演奏音樂。
18世紀時樂團協(xié)會由商人建立,共有16名演奏者,取名“大樂隊”,在1743年3月11日進行了首次演出。因此萊比錫音樂廳交響樂隊是德語地區(qū)最早的民間樂隊,其名稱來源于1781年。
1835年起,費里克斯·門德爾松·巴爾托迪成為了樂隊指揮,建立起了歐洲聲譽。1840年起,樂隊屬于市議會。1884年新建了一個音樂廳,可以容納1500名聽眾,內(nèi)有一個500座位的室內(nèi)樂廳。這座建筑在1944年被摧毀,在多年討論之后于1968年拆除。
今天的1981年的音樂廳是第三個,由玻璃和水泥構(gòu)成。特別在夜晚的時候,當內(nèi)部燈光投射到天花板上的西加德·吉勒的油畫《生命之歌》時,建筑就發(fā)出絢爛的光芒。音樂廳是建筑在圖畫博物館的遺址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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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于萊比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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